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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株洲軌道交通裝備產業(yè)基地工業(yè)用地C地塊(軌道科技城田林路井龍小學工業(yè)地塊)場地平整工程已由株洲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株洲市2012年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株政辦發(fā)【2012】3號文)、株洲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株發(fā)改【2011】244號文)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函【2011】8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株洲市石峰區(qū)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株洲軌道交通裝備產業(yè)基地工業(yè)用地C地塊(軌道科技城田林路井龍小學工業(yè)地塊)場地平整工程
建設地點:株洲市石峰區(qū)
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為工業(yè)地塊場地平整工程,總投資約1884萬元。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要求,驗收合格。
要求工期: 120日歷天。
招標范圍:對應標段內的全部土石方工程,具體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為一個標段。
3.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須為《株洲市政府投資工程投標人資格單位名錄》中的資格單位,開標現場檢驗其資格證;
3.3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招標文件具體要求。
3.4投標人應當保證其擬任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是與本企業(yè)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依法辦理了社會養(yǎng)老保險人員;項目經理證上注明的工作單位和投標單位必須一致;技術負責人的證件上所注明的工作單位和投標單位不一致時,投標人在評標時應提供其勞動合同原件和為其繳納的近半年以來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明原件。否則為不合格投標人。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號文件中最低投標價法。
5.入圍方式
投標人數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時,所有合格投標人即為入圍投標人;投標人數量在15家以上(不含15家)時,從所有合格投標人中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9家入圍投標人(隨機抽取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2 年
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fā)布
7.1 請從
7.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7.3 澄清答疑采用電子版本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招標投標管理局網站(www.zzztb.net)上發(fā)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株洲市招投標信息網、株洲日報上發(fā)布。
10.行政監(jiān)督
11.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無
12.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株洲市石峰區(qū)城鄉(xiāng)建設局
地 址:株洲市石峰區(qū)
聯 系 人:周 攀
電 話:0731-28332175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qū)長江北路招投標大廈12樓1211-1213號
聯 系 人:朱 珂
電 話:0731-22226689
傳 真:0731-22226689